外交部臺灣獎學金 | |
宗旨 | 鼓勵我邦交國學生來臺求學及增進雙邊交流與邦誼 |
獎助項目 | 1.於先修華語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2萬5千元 2.於學位學程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3萬元 3.提供來臺及返國最直接航程單程經濟艙機票各乙張 |
獎助期限 | 1.大學部:4年;碩士班:2年;博士班:4年 2.先修語文課程最長受獎期限為1年 3.每名受獎人受領本獎學金總期限最長為5年 |
申請資格 | 1.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外國籍人士 2.未具我國國籍 3.未具我國僑生身分 4.未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同等級學位課程 5.受獎期間非為我國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6.未曾被我國政府機關或相關機構註銷獎學金資格 |
申請日期 | 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 |
申請辦法 | 外交部臺灣獎學金網站 |